教职员工与专业培训
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人的因素,是教学过程成功的决定因素。我校教师招聘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和公平地遴选当地教师。 所有录用教师必须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或语言学)和必要的教学经验(直接教学或教学实习),认真负责,为人师表,敬业爱学。 教师招聘由学校教师招聘委员会根据个人申请或简历进行严格面试后报学校校长审批。一经录用,必有薪酬,并按要求和规定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出题考试等。 教师聘用程序:个人申请或学校广告招聘;申请人提交申请,招聘委员会讨论初选名单;约谈面试;报校长决定最终教师人选。非常时期或特殊情况由校长临时决定。
ASCC组织的岗前和在职培训的员工。每年,该校至少有两次教师培训,一次在一月底另一次在六月底。所有的试用、代课和带班老师都必须在上岗教学前接受培训。
ASCC是TQI(教师素质所)认可的教师专业培训项目的提供者。参加本校经TQI批准的教师专业培训项目的注册教师可以把该培训的时间计入他们每年续期要求的专业学习时数。
*注: TQI 是管理注册教师及其培训,以确保教师素质达到要求标准的权威机构。TQI是在2010年根据有关立法建立的。它是政府致力于提高教师素质和水平的一项举措。从2010-11年开始,ACT所有在主流学校工作的教师都必须向TQI注册登记,并且每年延续他们的TQI注册。这就要求每个注册教师每年最少要进行20小时的专业学习,其中至少有5个小时是参加TQI批准学习项目。
教师工作条例
一、澳大利亚标准中文学校(澳大利亚汉语国际推广中心)是经澳大利亚首都地区主管部门正式法律注册,并获得澳大利亚首都地区教育部资格认证、全澳大学承认在校学龄儿童中文毕业成绩的社区语言学校。学校以教授中文为主,兼设其他相关课程。学校以“推广标准中文、弘扬中华文化、追求优质卓越”为校训;秉承“专心、专一、专业”的办学理念,传播中华民族语言文化,繁荣澳洲多元文化。热心于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员),恪尽职守是本学校全体教职人员的行为准则。
二、学校采取聘任制聘请教师。所有新任正式教师在上课之前必须经过学校组织的岗前或在职培训。新任教师在正式上课后的头三个月为见习期;学校将为成功完成见习期教学任务的合格教师发放正式聘书;聘书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后生效,聘约为一学年(教龄含见习期),可以连聘。凡受聘于本学校的教师,均需有教师注册资格,或相应及相关的专业学历,或接受政府、行业或本学校提供的教师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本校教师须自觉遵守学校的下述规定:
1)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科书的有关规定,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每天提前15分钟到校,或做课前准备、或参加课前预备会,或接待学员、来访家长或新生。
2)认真完成每堂课的教学任务。课前必须备课,且备课要做到“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新学年开始前两周必须交上第一学期的教案样本,在学校检查后方可上课。上课既要以爱心施教,又要纪律严明,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完成教学任务;上课时不得在课堂上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教学姿态,仪表端庄;板书工整,批改作业认真负责细致;上课不得穿奇特牛仔裤,拖鞋,超短裙、短裤等与为人师表不相符的衣着。
3)课堂教学语言为中文,除必须用英文讲授或解释外,课堂语言一律为汉语 (中文课以外的其他教学语言除外) 。
4)必须按时出席学校组织的教务会议、教研活动和在职培训;
配合完成学校安排的一切与教学相关的活动,参加政府、专业机构和本校组织的专业培训,每位教师每年必须参加至少8小时的专业培训活动;接受校委会成员的随课检查,每学期最后一周向校委会提交教案,参加学校教研活动,为校报撰稿以及提交年度教学报告等。
5)严格执行教师汇报制度,任课教师要监督学生(员)安全和课后的教室卫生及公物状况等工作,并及时汇报任何公物损坏的情况。
6)认真负责本班学生(员)的考勤和对学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完成学校委托的有关任务。
7)教学日最后一节课结束后,要组织学生、学员搞好本教室内的卫生,恢复教室原貌。如有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8) 除非经由学校同意和安排,现任教师不得对现有在校学生(员)进行教学时间以外的有偿性教学、辅导和训练。依据惯例和利益冲突原则,凡我校正式任课教师,不得校外同行兼职。任课教师一般不作学生家访,如需家访,须事先向学校说明情况。
9)严格执行学校教师请假制度。因故请假者需在一周前通知学校,并填写好教师请假单,安排好教学和教学材料的交接,返校前通知学校,返校后向学校销假。教师辞退工作需在两周前书面通知学校,教师在聘期离职如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学校将酌情扣除部份薪酬。
10) 未经允许,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教学时间、地点和上课时数。上课不得迟到和早退,确保按时,足时,足量进行施教。
11) 未经允许,任课教师、听课教师或培训教师不得在课堂拍照和摄像。
四、教师在正式任教期间所独立或与他人协作完成的与本校教学有关的作品,包括教案、考题、作业、写作、编著、译作等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或转让。向学校借用或由学校发放的教学软件或多媒体材料等,一律不得外传。
五、严格执行学校保密制度。根据澳大利亚隐私保护法和澳大利亚首都地区教育部办学条例及我校规定,各位任课教师在本校任课期间或离职之后,对学校的内部信息,如教学项目、资料来源、学生名单、教师名单等不得透露给其他人士、公众或同行。
六、本校教师有权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有责任维护本校的声誉,以公德之心,爱校如家。对学校事业的发展,集思广益,知无不言;为营造和谐的学校工作环境,脑勤嘴懒。凡模范遵守教师工作条例、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者或对学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由学校给予奖励;对于违反本校规章制度并经劝告不改者,则予以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